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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奥希替尼进展的EGFR突变阳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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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试验组Dato-DXd±奥希替尼,对照组培美曲塞+卡铂/顺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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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Dato-DXd (DS-1062a)是一种针对TROP2的ADC药物,由抗TROP2 IgG1单克隆抗体和一种强效的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组成。
药物作用机制
Dato-DXd为靶向TROP2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通过抗体结合肿瘤细胞表面TROP2抗原,内吞后释放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阻断DNA复制,精准杀伤肿瘤细胞,用于治疗奥希替尼进展后的EGFR突变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44119/D516KC00001
药物名称:Dato-DXd (DS-1062a)
适应症:奥希替尼进展的EGFR 突变阳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Dato-DXd 联合或不联合奥希替尼
对照组:培美曲塞+卡铂/顺铂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满足年龄≥18周岁
✅ 满足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非鳞状NSCLC
✅ 满足必须有病历记录显示既往 EGFR 突变
✅ 满足有记录显示在辅助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治疗中既往奥希替尼单药治疗(作为最近的治疗线)过程中出现颅外影像学进展
✅ 满足EGFR TKI既往治疗线≤2(奥希替尼是唯一允许的既往第三代EGFR TKI)
✅ 满足必须提供奥希替尼进展后的肿瘤组织白片8张,若无项目组可给免费穿刺取。(没有切片不能入组!)
❌ 排除既往使用第三代EGFR TKI(奥希替尼除外)治疗。((术前新辅助/术后辅助除外)
入选标准
1. 签署ICF 时参与者必须≥18周岁。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非鳞状NSCLC。允许混合型NSCLC组织学,除外以鳞状细胞为主的组织学类型。不允许存在小细胞或大细胞神经内分泌肿瘤。
3. 必须有病历记录显示既往 EGFR 突变的检测结果(已知存在对 EGFR TKI敏感的 EGFRm [Ex19del、L858R、G719X、S768I或 L861Q], 可单独存在或与其他 EGFR突变同时存在,可能包括T790M) 的证据。
4. 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胸腔肿瘤分期手册第9版,有记录显示在辅助局部晚期(不适合根治性疗法的临床Ⅲ B/IIIC期)或转移性(临床IVA 或IVB期)治疗中既往奥希替尼单药治疗(作为最近的治疗线)过程中出现颅外影像学进展。
5. EGFR TKI既往治疗线≤2(奥希替尼是唯一允许的既往第三代EGFR TKI)。
6. 如果参与者在 C1D1 前停用奥希替尼,则他们停用奥希替尼的时间不得超过随机化前28天。建议在筛选期间持续不间断进行进展后的奥希替尼单药治疗,直至研究干预C1D1。
7. 基线时至少有1个未经过辐照的病灶符合RECIST v1.1TL 标准,在基线时可通过 CT 或 MRI准确测量出其最长直≥10mm (淋巴结病灶除外,其短轴必须≥15mm),并且适合进行重复准确测量。
8. WHO/ECOG 体能状态为0或1。
9. 筛选时最短预期寿命>12周。
10. 用于探索性生物标志物(如TROP2) 回顾性评估的强制性肿瘤活检,并满足以下要求:在既往奥希替尼治疗进展后,必须尝试活检,且最好是从进展部位进行活检。样本应符合中心实验室手册中规定的要求。
11. 随机化前7天内有足够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定义为: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清白蛋白≥2.5 g/dL,胆红素、转氨酶、肌酐清除率符合要求。
12. 男性或女性避孕药(避孕措施)的使用应符合当地关于参与临床研究的参与者避孕方法的规定。
13. 能够签署附录A 中所述的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守ICF 和本CSP 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14. 在针对支持基因组学计划的可选基因组学计划研究进行采样之前,提供已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可选基因组学计划研究信息和知情同意书。
15. 所有人种、性别和族群均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16. 愿意并有能力遵守研究和随访程序。
排除标准
1. 存在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异体器官移植史、物质滥用等,研究者认为会影响研究参与或依从性。
2. 无法建立静脉通路或输液港接受研究干预输注。
3. 存在影响奥希替尼吸收代谢的胃肠道疾病或手术史。
4. 有脑部增强MRI禁忌症。
5. 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病史(特定已治愈肿瘤除外)。
6.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未恢复至≤1级(特定慢性稳定毒性除外)。
7. 不稳定的脊髓压迫或脑转移(局部治疗后稳定≥2周且停用类固醇者除外)。
8. 明显的第三间隙液体潴留不适合反复引流。
9. 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疾病。
10. 有活动性或未控制的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特定符合条件者除外)。
11. 已知HIV感染未得到良好控制。
12. 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未控制感染。
13. 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感染。
14. 静息ECG存在临床异常结果或QTc间期延长风险因素。
15. 未控制或严重的心脏病,包括近期心梗、心衰、高血压、心律失常等。
16. 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
17. 因伴发肺部疾病导致肺功能严重受损。
18. 近期接受过特定抗癌治疗或放疗。
19. 既往使用第三代EGFR TKI(奥希替尼除外)治疗。
20. 既往暴露于氯喹/羟氯喹且未经过充分洗脱期。
21. 当前使用CYP450、CYP3A4强诱导剂药物或草药补充剂。
22. 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23. 近期接受过手术或重大外伤,或预期需大手术。
24. 近期接受过放射治疗。
25. 近期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26.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成分有重度超敏反应史。
27. 参与本研究计划和/或开展的工作人员。
28. 研究者判断无法遵守研究程序者。
29. 先前在本研究中接受过随机化。
30. 女性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或计划怀孕。
31. 女性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避免哺乳。
32. 既往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近期非白细胞去除型全血输血(探索性基因组学计划研究排除)。
33. 既往奥希替尼治疗进展后确诊小细胞组织学转化。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广东、河南、湖南、山东、江西、安徽、北京、河北、湖北、江苏、四川、天津、浙江、吉林、辽宁、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