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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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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注射用T1101,每3周一次(Q3W)静脉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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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上海,浙江,河南,湖北
药物介绍
注射用T1101是一种靶向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3(HER3)和B7同源物3(B7-H3)的三特异性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由靶向抗体与小分子毒素PY-4-CAR2连接而成。
药物作用机制
T1101通过同时靶向EGFR、HER3和B7-H3,精准识别肿瘤细胞并释放小分子毒素,用于治疗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转移性晚期实体瘤,评估其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和初步抗肿瘤活性。
研究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I期
试验药物:注射用T1101
适应症: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转移性晚期实体瘤,优先入组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头颈鳞癌、鼻咽癌、前列腺癌或膀胱癌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药组:注射用T1101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Q3W),分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阶段给药,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
研究阶段:I期临床研究
患者权益
1. 免费获得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2. 专业医疗团队全程随访与评估
3. 试验期间的交通及营养补贴
4. 不良事件的及时救治与保障
5. 试验结束后可获得后续治疗指导
入选重点
✅ 年龄≥18岁,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转移性晚期实体瘤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ECOG 0-1分,预期生存期≥12周
✅ 器官功能良好,妊娠试验阴性,无活动性感染或自身免疫病
❌ 排除有症状脑转移、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史、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排除既往接受过抗EGFR、抗HER3或抗B7-H3抗体药物治疗的患者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转移性晚期实体瘤,优先入组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头颈鳞癌、鼻咽癌、前列腺癌或膀胱癌。
3.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
4.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预期生存期≥12周。
5. 器官功能良好:
- 血液学:ANC≥1.5×10⁹/L,PLT≥100×10⁹/L,Hb≥90g/L,淋巴细胞≥0.8×10⁹/L。
- 肝功能:TBIL≤1.5×ULN,AST/ALT≤2.5×ULN(肝转移者≤5×ULN),ALP≤2.5×ULN。
- 肾功能:Cr≤1.5×ULN,肌酐清除率≥60mL/min。
- 凝血功能:INR≤1.5×ULN,APTT≤1.5×ULN。
6.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合并其他恶性肿瘤,或既往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原位癌除外)。
2. 有症状脑转移或脊髓转移,或无症状脑转移未接受局部治疗。
3. 患有间质性肺病、肺纤维化、严重肺部疾病或活动性感染(如结核、梅毒、HIV、乙肝、丙肝)。
4.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需要全身免疫抑制治疗的自身免疫病病史。
5.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皮质类固醇(>1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
6. 既往接受过抗EGFR、抗HER3或抗B7-H3抗体药物治疗。
7. 器官移植史,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器官移植。
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
9. 对T1101或任何辅料过敏。
1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河南、湖北、上海、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