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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TP53 Y220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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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JAB-30355单药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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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药物介绍
JAB-30355
药物作用机制
JAB-30355是一种强效口服p53 Y220C再激活剂,可提高p53 Y220C的DNA结合活性,通过提高p53 Y220C的转录活性来恢复其抗肿瘤作用,为携带TP53 Y220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研究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I/II期
试验药:JAB-30355
适应症:经治的TP53 Y220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JAB-30355,对照组:无
研究阶段:I/II期,多中心、开放性临床试验
患者权益
1. 免费接受试验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
2. 获得专业医护团队全程随访与指导
3. 交通及相关补贴支持
4. 试验期间病情进展可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试验结束后可获得后续治疗建议
入选重点
✅ ≥18岁,男女不限,已接受过至少一线针对肿瘤类型和分期的系统性治疗
✅ 有明确记录的TP53 Y220C突变的报告,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 患者的预期生存期≥3个月
❌ 既往接受过JAB-30355或其他p53再激活剂、手术或放疗
❌ 有症状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未进行治疗的FPE样本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取样或分析之前,患者必须适当地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患者年龄必须≥18岁
3. 患者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分或1分
4. 患者的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患者需要提供存档肿瘤标本(5年内采集的FFPE样本),或无存档肿瘤标本,在研究认为安全可行的情况下,可选择进行新鲜肿瘤组织活检(C1D1服药前28天内)
6. 患者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实体瘤,且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治疗
7. 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8. 有明确记录TP53 Y220C突变的报告(血液和/或组织检测均可)
9. 仅适用于经治的特定肿瘤类型和分期的患者,a. 必须能在30分钟内吃完一个标准的高脂肪、高热量膳食。b. 必须能够吞咽食物。c. 心功能能够处理24小时内的尿液收集工作。d. 如果有未接受过放疗的可测量病灶,那么在治疗开始前4周
10. 患者的实验室检查数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⁹/L;b. 血小板计数≥100×10⁹/L;c. 血红蛋白≥9.5g/dL;d. 白蛋白≥3.0g/dL;e. 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综合征患者除外,则可放宽至≤3×ULN);f. ALT和AST≤2.5×ULN(若伴肝转移,则可放宽至≤5×ULN);g. PT和PTT: INR & INR ≤1.1;h. 如果患者服用抗凝药物,抗凝药物剂量需稳定完成INR&aPTT;i. 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至少大于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11.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入组前血清妊娠检测结果阴性。育龄期女性必须至少连续12个月自然(自发)闭经,并具有适当的临床表现(如适宜的年龄、血管运动症状史),或在筛选前6个月以上接受过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12. 男性或女性育龄患者:有生育可能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JAB-30355后2个月内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1种屏障避孕法。只有在与整个研究期间内不进行性交,才可将禁欲视为一种有效避孕方法。只有在整个研究期间内不进行性交,才可将禁欲视为一种有效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患有实体瘤或血液恶性肿瘤病史(≤2年),且在组织学上与研究中的癌症不同,但宫颈原位癌、浅表性非侵袭性膀胱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接受过根治性治疗、无肿瘤复发证据的前列腺癌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1期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患者除外
2. 已知对JAB-30355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3. 患者已有脑转移瘤,或经手术、手术加放疗或单纯放疗治疗,且未进行影像学进展或出血证据的患者除外
4. 确诊原发性或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
5. 在首次试验治疗前7天内有需要接受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6.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免疫检测呈阳性。注:对于既往无HIV检测结果的患者,筛选期间进行血清病毒学检查由研究者自行决定
7. 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性感染。注:患者将在筛查时进行肝炎病毒(HBV和HCV)表面抗原检测。其他HBV和HCV血清学检测将由研究者自行决定。注:允许感染得到控制的HBV患者参加。注:HCV RNA检测不到的患者必须定期接受HBV DNA监测。注:检测到抗HCV RNA,无论自发的还是已接受抗HCV治疗成功的,可参加本研究。感染已控制的患者必须接受治疗,且对HCV RNA的检测必须为阴性
8. 有任何严重和/或未控制良好的病史(治疗开始前≤6个月),或研究者认为本研究可能会影响患者参与本研究的完整性,如:a. 未控制的或非恶性的慢性疾病,如慢性肝病(可能会危及其自身的非恶性疾病或本研究药物,如严重的胃排空延迟、慢性胰腺炎、需要任何剂量类固醇治疗的慢性活动性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呕吐、和/或曾接受过影响消化吸收的外科手术或需要肠外营养支持的患者。b. 有以下病史: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外周血管手术)c.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血管意外发作
9. 患者心脏功能受限或患有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种:a. 明显的室性或室上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或心室率控制不良的慢性心房颤动且无其他异常,经ECOG或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b. 在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经ECOG或MUGA评估,LVEF<50%。c.>470 msec)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