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C2731注射液 慢性鼻窦炎鼻息肉 III期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5岁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患者
  • 用药方案: TQC2731注射液或安慰剂,皮下注射
  • 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药物介绍

TQC2731注射液是由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研发的一款靶向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TSLP)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属于1类创新生物药。该药主要针对控制不佳的重度哮喘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2型炎症性疾病。目前,其针对重度哮喘和CRSwNP的适应症已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针对COPD的适应症处于II期临床阶段。作为国内研发进度领先的TSLP单抗,TQC2731旨在为传统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提供一种长效、精准的靶向治疗选择。

药物机制

TQC2731通过特异性结合并阻断TSLP(一种由气道上皮细胞分泌的“警报素”),阻止其与受体复合物(TSLPR/IL-7Rα)结合。这一作用能够有效抑制下游的JAK-STATNF-κB信号通路,从而减少Th2型炎症因子(如IL-4、IL-5、IL-13)的释放。通过从上游阻断炎症级联反应,该药能够显著降低气道炎症和高反应性,减少嗜酸性粒细胞浸润,从而控制哮喘急性发作和抑制鼻息肉生长。



试验分期:III期
试验药物:TQC2731注射液
适应症: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本研究将持续64周,分为4周筛选/导入期,24周的双盲治疗期,28周的开放标签治疗期以及8周随访期。24周双盲治疗期,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研究设计,治疗期第二阶段为开放标签的维持治疗期,持续28周,采用开放标签设计,TQC2731试验组给药方案维持不变,安慰剂组接受TQC2731 210mg Q4W治疗
研究阶段:III期临床研究

患者权益
1. 免费获得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2. 专业医疗团队全程随访与评估
3. 试验期间的交通及营养补贴
4. 不良事件的及时救治与保障
5. 试验结束后可获得后续治疗指导

入选重点
✅ 18岁≤年龄≤75岁,诊断为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 筛选前2年内接受过至少1个疗程(泼尼松0.5-1mg/kg/天或泼尼松15-30mg/天或等剂量,持续最少5天)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在筛选之前的6个月之前接受过鼻息肉手术治疗的患者
✅ 侧鼻息肉内评分(NPS)≥5(最大评分为8),且每侧鼻孔评分≥2
❌ 存在影响评价疗效的状况/伴随疾病,例如鼻中隔偏曲导致至少堵塞一个鼻孔
❌ 筛选前2周内或筛选期、导入期发生过急性鼻窦炎、鼻部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

入选标准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流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2.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3.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4)》诊断标准的双侧慢性鼻窦炎伴有鼻息肉(CRSwNP)
4. 筛选前2年内接受过至少1个疗程(泼尼松0.5-1mg/kg/天或泼尼松15-30mg/天或等剂量,持续最少5天)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但仍存在双侧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和(或)对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有药物禁忌症/不耐受,和(或)在筛选之前的6个月之前接受过鼻息肉手术治疗的患者
5. 筛选/导入期及随机时经鼻内镜评估的双侧鼻息肉内评分(NPS)≥5(最大评分5),且每侧鼻孔评分≥2
6. 筛选时(日评分)及随机时(周平均)鼻塞评分(NCS)≥2
7. 筛选前持续存在鼻漏和/或嗅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8周以上
8. 筛选时及随机时22项鼻腔鼻窦结局测试(SNOT-22)评分≥30
9. 在筛选之前,受试者持续接受稳定剂量的鼻用糖皮质激素(INCS)超过4周(对于在筛选前使用其他INCS替代产品而非鼻内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MFNS)的受试者,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期间改用MFNS)
10. 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哮喘症状需在筛选前持续稳定≥4周(若使用药物,如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需在筛选前持续稳定相同剂量且≥4周且经评估使用可在第一阶段维持不变,同时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用量≤1000μg/天的丙酸氟替卡松或相当剂量的其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且经研究者或专科评估受试者哮喘病情稳定)
11. 导入期评估鼻内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MFNS)的用药依从性大于70%,受试者电子日志每日症状评估记录依从性大于70%。注:缺失电子日志记录数据的天数被视为未依从此标准
12.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存在影响评价疗效的状况/伴随疾病,例如:a)鼻中隔偏曲导致至少堵塞一个鼻孔;b)筛选前2周内或筛选期、导入期发生过急性鼻窦炎、鼻部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c)药物性鼻炎;d)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肉芽肿性血管炎(GPA)、Young综合征、Kartagener综合征或其他纤毛动力障碍综合征、囊性纤维化;e)影像学怀疑或确诊为真菌性鼻窦炎;f)接受过鼻部手术改变鼻侧壁结构导致无法评价NPS;g)患有鼻腔恶性肿瘤和良性肿瘤(乳头状瘤、血管瘤等)
2.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鼻内和/或鼻窦手术(包括息肉切除术)
3. 筛选前2个月内出现过未控制的鼻衄
4. 筛选前规律使用减充血剂(局部或全身),短期用于内窥镜检查除外
5. 随机前接受下列任何治疗的患者:a)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磷酰胺、环孢素、干扰素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麦考酚酯和他克莫司等);b)前8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单克隆抗体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贝那利珠单抗、美泊利单抗、奥马珠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司普奇拜单抗、司库奇奇单抗、其他同类药物(如TSLP阻断剂)等;c)筛选前4周内使用中短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SCS,含口服、静脉注射、前肌肉注射)、治疗CRS的全身性中药制剂,或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长效SCS(如曲安奈德注射液),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上述药物治疗的患者;d)前6个月内使用糖皮质激素洗脱鼻内支架;e)前28天内接受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治疗;f)前28天或计划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g)前3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前3个月以上开始使用,同时在V1前1个月内处于稳定剂量治疗且预计治疗期间不会发生变化,则允许使用);h)前3个月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以末次用药/器械为准);i)前3天使用鼻用组胺药(如奥洛他定鼻喷剂、氮卓斯汀鼻喷剂、左卡巴斯汀鼻喷剂等)
6. 筛选前12个月内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7. 随机前14天内发生需要全身性抗细菌药、抗病毒药、抗真菌药、抗寄生虫药或抗原虫药治疗的感染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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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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