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201片 结节性痒疹 II期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0岁中重度结节性痒疹患者
  • 用药方案: QY201片口服,对比安慰剂
  • 开展地区: 北京,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

药物介绍

QY201片是一款口服高选择性JAK1/TYK2双靶点抑制剂,属于1类化学新药。该药目前正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主要适应症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同时也在开展针对结节性痒疹(PN)、非节段型白癜风(NSV)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II期临床研究。

药物机制

QY201片通过同时抑制JAK1和TYK2激酶,精准调控JAK-STAT信号通路。该机制能够阻断IL-4、IL-13、IL-31、IL-22及γ-干扰素等关键炎症因子的信号传导,从而抑制免疫细胞的异常活化和炎症因子的释放。其高选择性特征使其对JAK2的抑制活性较低,理论上可降低因抑制JAK2导致的血液学毒性风险,同时作为小分子药物具备更好的组织渗透性,能够深入皮肤组织内部发挥作用。



试验分期:II期
试验药物:QY201片
适应症:结节性痒疹


试验组:QY201 10mg bid、QY201 20mg bid;对照组:安慰剂 bid;口服,一日两次
多中心、随机、平行、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患者权益
1. 免费获得试验相关检查及治疗
2. 获得专业医护团队的全程随访与指导
3. 试验相关交通费用可获得相应补偿
4. 充分知情并可随时退出研究

入选重点
✅ 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且≤70周岁,性别不限;筛选前至少3个月由皮肤科医生诊断为PN
✅ 基线时每日WI-NRS评分周平均分≥7分;筛选和基线时,患者的双下肢和/或双上肢,和/或躯干至少存在20个PN结节(IGA PN-S≥3分);患者需要在四肢双侧有对称病变;至少需要在2个体表区域存在病变
✅ 既往接受过中效至超强效TCS治疗但应答不足,或需要进行系统治疗(如系统用糖皮质激素、传统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JAK抑制剂等)以控制疾病
❌ 排除基线前12周内使用过系统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大分子生物制剂等)或基线前4周内使用过系统调节药物、光疗、局部治疗者
❌ 排除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恶性肿瘤、严重感染或对试验药物过敏者

入选标准
1.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并且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ICF
2. 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且≤70周岁,性别不限
3. 筛选前至少3个月由皮肤科医生诊断为PN
4. 基线时每日WI-NRS评分周平均分≥7分;【注】将根据基线前连续7天内,每日WI-NRS评分,来计算基线时每日WI-NRS评分周平均值。若基线前连续7天内,每日WI-NRS评分不足7天,至少需其中4天的评分来计算;若少于4天,应推迟随机,但不得超出筛选最长期限35天
5. 筛选和基线时,患者的双下肢和/或双上肢,和/或躯干至少存在20个PN结节(IGA PN-S≥3分);【注】患者需要在四肢双侧有对称病变;至少需要在2个体表区域存在病变
6. 既往接受过中效至超强效TCS治疗但应答不足,或需要进行系统治疗(如系统用糖皮质激素、传统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JAK抑制剂等)以控制疾病;【注】治疗不应答的定义为尽管每天采用中至超强效TCS,联合或不联合TCI进行治疗,但仍无法实现和/或维持缓解、低疾病活动度;局部用药至少14天,或产品处方信息推荐的最长时间,两者以较短者为准
7. 能够并愿意从基线前连续7天(至少连续5天),规律使用温和无添加成分的润肤剂,每日两次,并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
8. 受试者(包括伴侣)同意在签署ICF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需承诺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不会捐献精子;女性受试者:育龄期女性:在筛选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试验为阴性,且为非哺乳期女性;无潜在生育能力女性:永久绝育(如双侧卵巢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子宫切除),或绝经女性(定义为停经12个月以上并排除其他病理性停经因素,60岁以下需满足血清促卵泡激素(FSH)>40 IU/L)

完整排除标准
1. 基线前12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以下系统治疗:小分子靶向药物:JAK抑制剂(如Ruxolitinib/芦可替尼、Tofacitinib/托法替布、Baricitinib/巴瑞替尼、Upadacitinib/乌帕替尼、Abrocitinib/阿布昔替尼等);大分子生物制剂:如Dupilumab/度普利尤单抗、Nemolizumab/奈莫利珠单抗等
2. 基线前12周内开始使用以下治疗,或改变以下药物剂量,或预计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会改变以下药物剂量:帕罗西汀、氟伏沙明或其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阿米替林或其他三环或四环抗抑郁药
3. 基线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以下系统治疗: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如系统性糖皮质激素、环孢素、霉酚酸酯、干扰素γ、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羟氯喹、柳氮磺吡啶等);光疗(如紫外线B[UVB]、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包括室内日光浴;纳曲酮或其他阿片类拮抗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和沙利度胺;可能影响疗效评估的系统性用中草药或中成药;其他系统治疗PN的药物
4. 基线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病灶内注射皮质类固醇和冷冻治疗
5. 基线前4周内使用过外用JAK抑制剂局部治疗,基线前1周内使用过以下局部治疗:TCS;TCI;外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辣椒素;焦油类药物;外用水杨酸类药物;外用维A酸类药物;外用维生素D3类似物;复方利多卡因乳膏;可能影响疗效评估的外用中药制剂或局部中草药泡浴;其他局部治疗PN的药物
6. 基线前1周内使用过抗组胺药
7. 基线前开始使用含活性成分的润肤剂进行治疗,如神经酰胺、透明质酸、尿素、薄荷醇、丝蛋白降解产物(如果患者筛选前就已经使用,可继续稳定使用此类润肤剂)
8. 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9. 基线前2周内使用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CYP3A)肝代谢酶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10. 基线前4周内使用过长效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氯吡格雷等)或需要持续使用抗凝药物治疗者(≤100 mg/天的阿司匹林除外)
11. 基线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包含试验用药品末次用药后至少4周内),需要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2. 基线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并使用过任何研究药物或3个月内参加并使用过任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13. 除PN和轻度特应性皮炎(AD)以外,患有其他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皮肤病,包括但不限于:疥疮、昆虫叮咬、慢性单纯性苔藓、银屑病、痤疮、毛囊炎、习惯性搔抓、淋巴瘤样丘疹病、慢性光化性皮炎、疱疹样皮炎、孢子丝菌病、大疱性皮肤病;或皮损区存在大片纹身、胎记、皮肤瘢痕等情况
14. 药物导致的PN(如阿片类药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等)
15. 继发于神经或精神疾病的PN(如:感觉异常性骨痛、臂桡侧瘙痒症、神经官能性表皮剥脱、强迫症、寄生虫病妄想等)
16. 基线前3个月内有中度至重度AD诊断
17. 既往有播散性带状疱疹(单次发作)、或播散性单纯疱疹(单次发作),或有复发性(≥2次发作)局部带状疱疹
18. 经研究者和/或专科医生判断(结合流行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γ干扰素释放试验、影像学检查等),患有或可疑活动性结核病、潜伏性未经治疗结核病,未完全治愈的结核病;除非有专科医生记录证明受试者已得到充分治疗、或试验用药给药前2周开始预防性抗结核治疗(且需要使用足量药品),且经研究者和/或专科医生判断目前可以开始接受JAK抑制剂治疗
19. 筛选前4周内,患慢性活动性或急性感染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的系统性治疗;或筛选前1周内患有需要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安徽、重庆、广东、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吉林、江苏、江西、山西、山东、四川、浙江

复制成功
微信号: shiyao39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