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QLS31905+Claudin18.2/CD3+一线+双特异性抗体+胃癌临床试验入组信息与条件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一线18.2阳、HER2阴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 用药方案: QLS31905+QL2107+奥沙利铂+卡培他滨
  • 开展地区: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QLS31905是齐鲁制药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Claudin18.2和CD3的双特异性抗体

药物作用机制

QLS31905作为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Claudin18.2靶点与T细胞表面的CD3靶点,通过桥接效应将T细胞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激活T细胞的细胞毒性作用,精准杀伤Claudin18.2阳性的胃癌细胞,同时避免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实现靶向抗肿瘤治疗。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51539/QLS31905-203
药物名称:注射用QLS31905
适应症:一线18.2阳、her2阴胃癌(不收贲门癌)

用药方案详情

单臂试验组:QLS31905+QL2107+奥沙利铂+卡培他滨
研究阶段: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满足年龄 18以上,性别不限
✅ 满足既往未曾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胃/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对于新辅助或辅助阶段的系统治疗,疾病复发或进展时间需在末次给药后≥6 个月;
✅ 满足受试者能够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和/或血样以进行CLDN18.2、HER-2、PD-L1等检测,要求如下:CLDN18.2需经中心实验室检测为阳性,阳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法(IHC)检测≥1%肿瘤细胞阳性且染色强度≥1+;HER-2检测结果需为阴性,定义为IHC检测结果为0或1+,或2+但FISH/ISH-;
❌ 筛选期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无症状性或有症状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4周可筛选)
❌ 排除既往接受过靶向 CLDN18.2 的单抗、双抗、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免疫疗法(CAR-T)或抗体偶联药物(ADC)等药物治疗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能够理解和遵循研究的要求;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为≥18周岁,男女不限;
3.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4. 研究者依据RECIST v1.1标准判断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曾接受放疗的病灶或者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如果出现影像学疾病进展,可考虑作为可测量的病灶;
5.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治疗(化疗、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等),首次发现复发或转移需在末次治疗后≥6个月;
6. 生物样本及生物标志物结果要求:
• 受试者能够提供肿瘤组织样本和/或血样以进行CLDN18.2、HER-2、PD-L1等检测(如HER-2、PD-L1结果已知,采用既往结果;如情况不详,须经中心实验室检测);
• CLDN18.2需经中心实验室检测为阳性,阳性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法(IHC)检测≥1%肿瘤细胞阳性且染色强度≥1+;
• HER-2检测结果需为阴性,定义为IHC检测结果为0或1+,或2+但FISH/ISH-;
7.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ECOG PS)评分:0或1;
8. 预计生存期≥12周;
9. 筛选时检查值满足以下要求:(获得实验室检查前7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细胞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等):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血红蛋白(Hb)≥90 g/L;
•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范围上限(ULN)(存在肝转移,≤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患有Gilbert综合征或存在肝转移时,≤3×ULN);白蛋白(ALB)≥25 g/L;
• 肾功能:血清肌酐(Cr)≤ 1.5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应用标准Cockcroft -Gault公式);
•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ULN;
• 尿蛋白:尿蛋白定性≤1+(如≥2+,则需进行24小时尿蛋白检查,如结果< l g,则允许纳入);
• 心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女性受试者处于非哺乳期,育龄期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11.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到末次给药后至少180天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QLS31905、QL2107、奥沙利铂、卡培他滨及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史或不耐受;
2.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乏症;
3. 首次用药前5年内患有其它第二原发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
4.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已手术切除除外);
5.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或存在病灶侵犯血管、巨大溃疡、静脉曲张等出血风险;
6. 筛选期存在持续或反复呕吐、腹泻、严重消化道疾病或消化道梗阻;
7. 筛选期存在明显消瘦型营养不良;
8. 筛选期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癌性脑膜炎;
9. 首次用药前28天内发生严重全身性感染,14天内发生其他活动性感染;
10. 吞咽困难无法吞服试验药物;
11. 入组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2. 筛选期存在肺纤维化、尘肺病、放射性肺炎等肺部疾病;
13. 合并NYHA≥2级心力衰竭、重度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严重心律失常、未控制高血压、深静脉血栓等心脑血管疾病;
14. 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15. 存在不可控制需要穿刺引流的第三间隙积液;
16. 筛选期间存在原因不明的体温≥38度(癌性发热对症治疗后低于38度除外);
17.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4周内应用免疫刺激剂;
18.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大型手术或严重骨折,14天内接受腹腔镜手术;
19. 首次给药前28天内参加干预性/治疗性临床试验;
20.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放射治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江西、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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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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