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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HLA-A*02:01的晚期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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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NW-101静脉输注,分单剂量和IL-2治疗序贯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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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北京,江苏,河南
药物介绍
NW-101(NW-101C注射液)是靶向PRAME抗原的自体TCR-T细胞治疗产品。该药物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目前正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主要针对HLA-A*02:01亚型阳性且PRAME表达阳性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包括卵巢癌、恶性黑色素瘤、食管鳞癌、肺鳞癌、软组织肉瘤和三阴性乳腺癌等。作为国内首个针对PRAME靶点进入临床阶段的TCR-T疗法,它旨在为晚期实体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药物机制
NW-101的作用机制基于T细胞受体基因工程改造。它通过采集患者自体T细胞,在体外导入能够特异性识别PRAME抗原的TCR基因,使T细胞获得精准识别并攻击表达PRAME抗原的肿瘤细胞的能力。回输体内后,这些改造后的T细胞能够有效识别并杀伤肿瘤细胞,同时通过分泌细胞因子激活免疫系统,形成对肿瘤的长期免疫监视。相比CAR-T疗法,TCR-T能够识别细胞内抗原,激活阈值更低,在实体瘤治疗中具有更强的肿瘤浸润能力和更低的神经毒性风险。
研究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I期
试验名称:一项靶向PRAME抗原的T细胞受体基因工程改造T细胞(NW-101)治疗晚期复发妇科恶性肿瘤的开放性、单臂、剂量递增临床研究
适应症:卵巢癌(铂耐药一线后也可以)、肺腺癌、三阴性乳腺癌、滑膜肉瘤、黑色素瘤、食管癌(一线后即可)等其他实体瘤;以上肿瘤二线后,或复发多原发患者实体瘤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NW-101单药,分单剂量和IL-2治疗序贯给药
研究阶段:I期
患者权益
1. 免费提供试验相关药物及检查
2. 交通及营养补贴
3.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管理
4. 及时获取最新治疗方案
5.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入选重点
✅ 年龄18-75岁,女性,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妇科恶性肿瘤
✅ 经HLA分型检测确认表达HLA-A*02:01,肿瘤PRAME表达阳性
✅ 至少存在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 排除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的患者
❌ 排除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年龄18岁至75周岁的女性,晚期复发的经病理学或组织学证实的妇科上皮性恶性肿瘤患者
2. 肿瘤: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子宫内膜癌、子宫肉瘤、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子宫内膜混合型癌和子宫内膜癌
3. 签署知情同意书
4. 经过含铂类联合化疗且研究者判断对于铂类耐药的卵巢癌患者,经过至少三线以上全身化疗治疗的卵巢癌患者,接受至少二线全身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转移的子宫内膜癌患者
5. 受试者经HLA分型检测确认表达HLA-A*02:01型肿瘤PRAME表达经IHC检测达到阳性(使用2年内采集的样本);依照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以进行影像学测量评估的肿瘤病灶
6. ECOG体能评分0-1分
7. 在白细胞单采前和淋溶前受试者预期生存期不低于3个月
8. 受试者单采前和淋溶前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以下标准: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可≤5×ULN)
• 肾功能: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除外用于单采的G-CSF),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5.0等级评价≤1级,除外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稳定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
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NYHA心功能分级≥II级;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有症状的且需要治疗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高血压病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未获良好控制
5. 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癫痫发作,或有颅内出血或颅内压增高的证据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检测下限),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梅毒抗体检测阳性且滴度提示感染处于活动期
7. HIV感染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骨髓移植史(免疫移植除外)
8.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的患者
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0. 研究者或其指定的医生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江苏、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