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B036C ADC初治驱动基因阴性非小细胞肺癌临床信息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初治驱动基因阴性无脑转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用药方案: 注射用MHB036C联合MHB039A单臂给药
  • 开展地区: 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MHB036C是一种抗体偶联药物(ADC),由人源化抗TROP2单克隆抗体与DNA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通过稳定连接子偶联而成,具有双重作用机制;MHB039A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能够同时靶向PD-1和VEGF,具备双重作用机制,可抑制免疫检查点并阻断血管生成。

药物作用机制

MHB036C作为TROP2 ADC,通过抗体靶向结合肿瘤细胞表面TROP2,内吞后释放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阻断DNA复制杀伤肿瘤细胞;MHB039A双特异性抗体同时阻断PD-1免疫抑制通路与VEGF血管生成通路,解除免疫抑制、抑制肿瘤血管新生,二者联用协同增强抗肿瘤效果。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50168/MHB036C-A-201
药物名称:注射用MHB036C
适应症:初治无脑转肺腺癌(驱动基因阴性)

用药方案详情

单臂试验组:注射用MHB036C+MHB039A
研究阶段: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 肺腺癌,要求驱动基因阴性,筛选期要求收集基因检测、PD-L1检测结果(基因/PD-L1可知情后测)
✅ 肺鳞癌,筛选期要求收集PD-L1检测结果
❌ 既往接受过靶向Trop2、PD-1/VEGF双抗、PD-L1/VEGF双抗或含有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的任何药物治疗
❌ 排除基因突变类型:EGFR、ALK、ROS1、BRAFV600、NTRK融合、MET、RET;HER-2突变、KRAS突变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知情同意时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3.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剂量递增阶段入组的受试者须为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且经充分的标准治疗失败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肺癌。
6. 剂量扩展阶段入组的受试者须为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肺癌,并满足以下标准:
1) 扩展队列 1、扩展队列 2
纳入初治的基因突变阴性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a) 基因检测未发现可治疗的基因突变(如 EGFR、ALK、ROS1、KRAS、BRAF、NTRK、RET、HER2、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等);
b) 晚期阶段未接受系统性治疗。
2) 扩展队列 3、扩展队列 4
纳入初治的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晚期阶段未接受系统性治疗。
3) 扩展队列 5、扩展队列 6 纳入 EGFR-TKI治疗后进展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a) 基因检测为 EGFR 19DEL 或 L858R 突变,经一代/二代 EGFR-TKI 治疗后未出现 T790M突变;或经三代 EGFR-TKI 治疗;
b) 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一代/二代/三代 EGFR- TKI)。
4) 扩展队列 7、扩展队列 9 纳入 TKI 治疗后进展的基因突变阳性(除外 EGFR突变)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a)基因检测存在可治疗的基因突变(如 EGFR、ALK、ROS1、KRAS、BRAF、NTRK、RET、HER2、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等),并经对应的靶向 TKI 治疗后进展;
b) 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基因突变对应的TKI)。
5) 扩展队列 9 纳入适合三代 EGFR-TKI 治疗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满足以下要求:
a) 基因检测为 EGFR 19DEL 或 L858R 突变,经一代/二代 EGFR-TKI 治疗后出现 T790M突变,或未经 EGFR-TKI 治疗;
b)晚期阶段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治疗(除外一代/二代 EGFR-TKI)。
7.根据 RECIST v1.1 版肿瘤评估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递增队列不要求)。
8. 同意提供 2 年内获取或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用于 TROP2 和 PD-L1 检测。
9. 足够的骨髓功能和其他器官功能:
造血功能(检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集落刺激因子或相似作用的生物制剂治疗):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 9 /L;
• 血小板计数≥100×10 9 /L;
• 血红蛋白≥9.0g/dL;
肝脏功能:
• 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若患有 Gilbert 综合征,则总胆红素≤2.0×ULN;如直接胆红素(DBIL)提示肝外梗阻,则允许 TBIL≤ 3.0×ULN;
• 无肝转移,天冬氨酸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0×ULN;肝转移需满足AST 和 ALT≤5.0×ULN;
肾脏功能:
• 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 尿蛋白:尿蛋白<2+;若尿蛋白≥2+,则 24 小时尿蛋白≤1g;
凝血功能: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除外脱发等)。
11.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周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 组织学病理中存在小细胞肺癌(SCLC)成分。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性皮肤癌、宫颈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等)。
3.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前期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5. 既往接受过靶向 Trop2 或含有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的任何药物治疗。
6.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3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8.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使用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9.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除外)。
10.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除外中枢转移病灶经局部或全身治疗且稳定4 周及以上)。
11.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心包积液、胸腔积液、腹水等)。
1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存在需要抗免疫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仅需要甲状腺素、胰岛素、皮质类固醇作为补充治疗除外)。
13.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或高危因素,包括严重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QTc间期异常、6个月内急性冠脉综合征/脑卒中/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左室射血分数<50%、血压控制不佳。
14. 存在肺功能严重损害、间质性肺病或有肺炎病史且需要类固醇治疗、既往行肺切除术。
15. 存在出血风险,如1个月内有咯血或其他出血表现,正在长期使用抗凝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
16. 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病。
17.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8.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包括HIV阳性、乙肝病毒DNA阳性、丙肝病毒RNA阳性、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肺结核感染未控制。
19.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双特异性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或对本研究药物成分或类似物有超敏反应。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
21. 研究者估计依从性不足,或存在其他严重系统性疾病(如临床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等)不适合参加研究。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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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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