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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HER2阳性、RAS野生型晚期结直肠腺癌,既往≥2线标准治疗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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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TL938胶囊联合曲妥珠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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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四川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TL938 是一款新型口服 HER2 抑制剂,通过不可逆结合 HER2蛋白 的 酪氨酸激酶结构域,阻断下游信号传导,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
药物作用机制
TL938胶囊为口服不可逆HER2抑制剂,可结合HER2酪氨酸激酶结构域,阻断下游信号通路,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联合曲妥珠单抗用于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腺癌的三线及以上治疗。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42861/TL-HER-202301
药物名称:TL938胶囊
适应症:HER2阳性晚期结直肠腺癌(三线及以上)
用药方案详情
单臂试验组:TL938联合曲妥珠单抗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满足年龄18(含18)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 满足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和/或不可手术的结直肠腺癌患者。
✅ 满足肿瘤组织为RAS 野生型,且已确诊HER2 阳性的结直肠癌。
✅ 满足受试者必须已接受过含有以下药物的治疗方案且失败(既往全身治疗线数≥2):氟嘧啶、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抗VEGF单克隆抗体;如果肿瘤有dMMR 蛋白或者是 MSI-H 的话,需接受过抗 PD-(L)1 治疗。
❌ 排除入组前接受过任何抗HER2 的靶向治疗(队列1,ADC 类药物治疗史除外)。
❌ 排除存在具有不稳定临床症状的或无法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入组前30 天内未使用过类固醇)允许入组。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年龄18(含18)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和/或不可手术的结直肠腺癌患者。
3. 患者必须经抗肿瘤全身治疗后进展,或不太可能耐受或获益于标准治疗,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标准治疗。
4. 除非另有禁忌,受试者必须已接受过含有以下药物的治疗方案且失败(既往全身治疗线数≥2):氟嘧啶、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抗VEGF单克隆抗体;如果肿瘤有dMMR 蛋白或者是 MSI-H 的话,需接受过抗 PD-(L)1 治疗。
5. 肿瘤组织为RAS 野生型。
6. 已确诊HER2 阳性的结直肠癌。
7. 入组前愿意并且能够提交最近可用的存档或新鲜的肿瘤组织活检样本,送往中心实验室进行HER2(RAS 如需)检测。
8.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未经放疗或经放疗后明确进展的可测量病灶。
9. ECOG 体能状况评分≤2。
10.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11. 有充分的骨髓、肝脏、肾脏和凝血功能。
12.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7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入组前7 天内血或尿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7 个月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13. 所有受试者必须在接受任何本试验规定的检查之前对本研究知情,并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入组前接受过任何抗HER2 的靶向治疗(队列1,ADC 类药物治疗史除外)。
2. 入组前2 周内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和放疗;入组前4 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入组前2 周内对非靶病灶进行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放疗。
3. 入组前2 周或末次使用研究药物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
4. 入组前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5. 筛选时,除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外,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仍大于NCI CTCAE v5.0 的1 级。
6. 存在具有不稳定临床症状的或无法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入组前30 天内未使用过类固醇)允许入组。
7. 3 年内存在其他原发恶性肿瘤(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低危癌如低危前列腺癌或乳腺导管原位癌外)。
8. 筛选期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感染、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梅毒、HIV、HBV或HCV]。 注:HBsAg 阳性但HBV-DNA<1000 copies/mL 且 ALT/AST ≤ 2.0 × ULN 时可以入组。HCV 感染定义为HCV-Ab 阳性。
9. 存在任何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不可控的高血压;入组前6 个月内发生急性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卒中或其他III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筛选期心脏超声左室射血分数(LVEF) < 50%,心电图QTc 间隔>470毫秒。
10. 不能吞咽研究药物,存在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胃肠道吸收的情况。
1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或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使用强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
12. 妊娠或哺乳期。
13.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及联合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黑龙江、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