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005 PD-1/TIGIT双抗 一线胆囊癌临床试验入组信息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75岁初治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胆囊腺癌患者
  • 用药方案: 1:1随机分组,试验组ZG005+吉西他滨+顺铂,对照组替雷利珠单抗+吉西他滨+顺铂
  • 开展地区: 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注射用ZG005是重组人源化抗PD-1/TIGIT双特异性抗体。

药物作用机制

ZG005可同时阻断PD-1和TIGIT信号通路,既阻断PD-1与PD-L1结合以解除T细胞抑制,又阻断TIGIT与PVR结合并促进CD226共刺激信号,协同激活T细胞与NK细胞,增强免疫系统对胆囊癌细胞的杀伤能力。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50739\ZG005-007
药物名称:ZG005-007
适应症:一线胆囊癌

用药方案详情

1:1随机分组;试验组:ZG005+吉西他滨+顺铂;对照组:替雷利珠单抗+吉西他滨+顺铂
研究阶段:未明确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满足年龄18~75岁(包括界值),男女不限;
✅ 满足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胆囊癌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 满足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
✅ 满足Child-Pugh肝功能分级≤7分
❌ 排除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壶腹癌、肝细胞癌、混合型肝癌、肉瘤样肝癌、肝纤维板层癌。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证实为腺鳞癌、小细胞癌、神经内分泌肿瘤、淋巴瘤、肉瘤和/或粘液性囊性肿瘤的胆道肿瘤。
❌ 排除既往有肝性脑病病史
❌ 排除既往使用过任何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药物(包括但不限于PD-1、PD-L1、CTLA-4、CD137、TIGIT抑制剂等,含研究性质);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
3. 经组织学确诊(需提供病理报告)的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胆囊腺癌,不适合进行根治性治疗,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胆囊癌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接受过根治性手术或术后辅助治疗(化疗和/或放疗)的患者,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
4.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RECIST v1.1,附录13.1),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5.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6. Child-Pugh(附录13.2)肝功能分级≤7分。
7.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8. 具有充分的胆汁引流,没有持续感染的证据,如果适用,需在随机前≥2周,通过内窥镜引流/支架植入术、姑息性旁路手术或经皮引流来缓解胆管阻塞,且患者随机前必须无活动性或疑似未控制的感染。在随机前≥2周,植入了胆道支架的患者应临床稳定且无感染体征,且总胆红素(TBIL)≤2×正常值上限(ULN)以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胆道功能改善且符合所有其他入选标准的患者可以在筛选窗口期内进行肝功能复查。
9.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或男性受试者,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末次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医学认可有效的避孕方法(详见附录13.3)。

排除标准

1. 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壶腹癌、肝细胞癌、混合型肝癌、肉瘤样肝癌、肝纤维板层癌。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证实为腺鳞癌、小细胞癌、神经内分泌肿瘤、淋巴瘤、肉瘤和/或粘液性囊性肿瘤的胆道肿瘤。
2. 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3. 筛选期存在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4. 筛选期存在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或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5. 筛选期存在>2级的心律失常(CTCAE v5.0)。
6. 筛选期心电图QTcF>480 ms(Fridericia方法,详见附录13.5)。
7. 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8. 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
9.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10.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11. 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活动性梅毒等。
12.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13.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4. 既往有肝性脑病病史。
15. 既往使用过任何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药物(包括但不限于PD-1、PD-L1、CTLA-4、CD137、TIGIT抑制剂等,含研究性质)。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安徽、重庆、湖南、福建、广西、黑龙江、湖北、河南、辽宁、江西、四川、山西、上海、山东、广东、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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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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