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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65岁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合并哮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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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BBT002注射液单药,安慰剂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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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
药物介绍
BBT002注射液是由杉竹曜(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一款靶向IL-4Rα和IL-5的双特异性抗体。该药物采用“2+2”四价结构设计,旨在同时阻断2型炎症通路中的两个关键靶点。目前,该药正处于针对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合并哮喘的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已启动针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I期临床研究,旨在为呼吸系统疾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药物机制
BBT002通过其独特的双特异性结构,同时发挥IL-4Rα阻断和IL-5中和作用。一方面,它通过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抑制炎症级联反应;另一方面,它直接中和IL-5,抑制嗜酸性粒细胞的活化和募集。这种双重机制能够更全面地控制2型炎症反应,且药物经过Fc段修饰,具有较长的半衰期和较低的免疫原性风险。
试验分期:I期
试验药物:BBT002注射液
适应症: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合并哮喘
试验组:BBT002注射液,静脉输注给药,剂量包括150 mg、450 mg;对照组:安慰剂,静脉输注给药;给药方案为单次或多次静脉输注,具体剂量根据队列递增
患者权益
1. 免费获得试验相关检查及治疗
2. 获得专业医护团队的全程随访与指导
3. 试验相关交通费用可获得相应补偿
4. 充分知情并可随时退出研究
5. 研究期间的相关补贴以研究中心为准
入选重点
✅ 18-65岁,BMI 18-30 kg/m²,体重≤120 kg
✅ 诊断为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且合并哮喘(哮喘病程≥1年),NPS≥5分,筛选前稳定使用鼻内糖皮质激素30天
✅ 既往有过鼻息肉切除手术史/1年内使用SCS控制不佳
❌ 排除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疾病,如糖尿病、严重心血管疾病等
❌ 排除妊娠/哺乳,或有活动性感染、恶性肿瘤等情况
入选标准
5.1.1 入选标准(Part A)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65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²(含);筛选时体重上限应低于120 kg
3. 愿意在每次研究访视前24小时内避免饮酒
4. 不吸烟者、健康的现吸烟者和既往吸烟者均被允许参加
5. 对于女性受试者:
a) 非育龄女性必须接受过绝育手术(必须有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记录)或绝经后,自发性闭经至少12个月;如果有疑问,必须有FSH≥40 IU/L的记录
b) 对于接受激素替代疗法(HRT)且绝经状态不确定的女性,如果希望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HRT,则需要使用一种非雌激素的高效避孕方法。否则,她们必须停止HRT,以便在研究入组前确认绝经后状态
c) 如果有生育能力,受试者必须使用附录XX中列出的高效避孕方法
d)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未处于哺乳期,筛选时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随机化时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180天内无妊娠计划
6. 对于男性受试者:
a) 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屏障避孕法或禁欲。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避免捐献精子。对于在筛选前6个月以上接受过输精管切除术且根据输精管切除术后精子计数确认手术成功或在同性关系中的男性受试者,可豁免该标准
7. 愿意、承诺并能够返回接受所有临床访视,并完成所有研究相关程序,直至安全性随访期结束
8. 在进行任何方案相关程序之前,获得受试者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5.2.1 入选标准(Part B)
人口学
1. 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年满18岁
2. 体重指数(BMI)为18-30 kg/m²(含);筛选时体重上限<120 kg
疾病特征
3. 随机化前至少12个月经医生诊断为CRSwNP的受试者,且:
- 严重程度与手术需求一致,定义为筛选时总NPS≥5(每个鼻孔至少2个),由中心阅片人确定
- 筛选时鼻塞评分(NCS)≥2分
- 筛选前>8周内持续存在有记录的NP症状:
a) 随机化时鼻出血、鼻塞或阻塞伴中度或重度症状(评分2或3)且每周平均严重程度评分至少为1(范围0-3)
b) 至少一种其他症状,如嗅觉部分丧失(嗅觉减退)、嗅觉完全丧失(嗅觉丧失)或前鼻漏或后鼻漏
排除标准
5.1.2 排除标准(Part A)
实验室和检查
1. 筛选或随机化时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学、凝血、临床化学或尿常规)的任何其他临床相关异常结果,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认为可能影响研究受试者的安全性或干扰试验用药品的评价或降低受试者参加研究的能力。异常的实验室评估可在筛选和入院时重复一次。异常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a)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正常上限(ULN)或总胆红素(TBL)>2×ULN(除非由Gilbert病引起)或慢性肝病证据
b) 总白细胞计数<3.5×10^9/L
c)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d) 血小板计数<100×10^9/L
e) 血红蛋白<110 g/L
2. 仰卧位休息10分钟或更长时间后,异常生命体征定义为以下任何情况:
a) 收缩压<90>140 mmHg
b) 舒张压<50>90 mmHg
c) 心率(HR)<40或>100次/分钟(bpm)
注:对于超出允许范围的数值,如果PI或指定人员认为存在合理恢复正常的机会,则允许进行复检。如果复测结果超出正常范围,则受试者将不被纳入研究
心血管和其他疾病
3. 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疾病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a) 血红蛋白A1c≥6.5%和/或诊断为糖尿病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四川、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