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B3473片对比安慰剂治疗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接受过标准糖皮质激素治疗且至少1种ITP标准治疗无效或复发的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
  • 用药方案: TQB3473片,对比安慰剂
  • 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药物介绍
TQB3473片为口服片剂,安慰剂为口服片剂。


药物作用机制
TQB3473是一种新型口服脾酪氨酸激酶(SYK)抑制剂,通过靶向抑制SYK激酶活性,阻断Fc受体介导的血小板破坏及抗体生成,从而提升血小板计数,用于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研究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III期
试验药:TQB3473片
适应症: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TQB3473片;对照组:安慰剂
III期临床试验


患者权益
1. 免费提供试验相关药物及检查。
2. 交通及营养补贴。
3.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随访。
4. 相关不良事件的医疗支持。
5. 试验结束后的健康随访。


入选重点
✅ 18岁≤年龄≤75岁,随机前诊断为原发性ITP,且持续≥12个月,随机前3个月内至少3次独立血小板计数(间隔超过2天)的平均值<30×10^9>35×10^9/L。
✅ 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且至少1种ITP标准治疗无效或复发。
✅ 既往ITP治疗有效,且合并ITP治疗,若合并ITP治疗,需满足以下标准。
❌ 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存在ITP的继发病因,如慢性肝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增殖性疾病等。
❌ 既往3年内出现过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依从性好。
2.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的男性或女性。
3. ECOG评分为0-1分。
4. 随机前诊断为原发性ITP,且持续≥12个月。
5. 随机前3个月内至少3次独立血小板计数(间隔超过2天)的平均血小板计数<30×10^9/L,且筛选前3周内无严重出血。
6. 既往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且至少1种ITP标准治疗无效或治疗后复发。无效定义为治疗后出血计数≥30×10^9/L,或血小板计数<20×10^9/L,或血小板计数<基线值,或有出血;复发定义为既往ITP治疗有效,且合并ITP治疗,若合并ITP治疗,每日合并ITP治疗,若受试者合并ITP治疗,需满足以下标准:
a. 糖皮质激素:每日合并≤20mg泼尼松当量,且在随机前已保持稳定剂量4周;
b. 免疫抑制剂:仅限于硫唑嘌呤、环孢素A或吗替麦考酚酯中的一种,且在随机前已保持稳定剂量3个月。
7. WHO出血评分0-1分,经研究者判断预期2周内无需紧急治疗。
8.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红蛋白(Hb)≥100g/L;
• 总胆红素(TBI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正常上限(ULN);
• 血清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
• 血清淀粉酶、脂肪酶≤1.5×ULN;
•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未超出正常值范围的+5s;
• 凝血酶原时间(PT)未超出正常值范围的+10s;
• 除ITP外,无其他凝血障碍病史。
9. 育龄期女性应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详见5.5章节。
排除标准
1. 有证据显示受试者存在ITP的继发病因,如慢性肝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增殖性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Evans综合征、急性或慢性白血病等。
2. 受试者既往或当前存在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淋巴增殖性疾病或其他恶性血液系统疾病。
3. 既往3年内出现过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手术治疗的子宫颈上皮内瘤变(CIN)1级或以下,或经手术治疗的非黑色素瘤、非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癌(Ta或T1期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T1的肿瘤浸润基底膜)。
4. 存在影响静脉采血的疾病,或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5. 既往任何严重的不良反应未恢复至≤CTCAE 1级,除非临床显著和无症状性实验室检查异常等经研究者判断无风险的显著性异常。
6. 既往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重要器官移植者。
7. 随机前8周内接种了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
8.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择期手术定义为:国家手术分级目录中≥2级及以上的手术)。
9. 既往有颅内出血或其他重要脏器严重出血(≥CTCAE 3级)病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症状性胃肠道出血、咯血、黑便、黑便、黑便或大便潜血阳性的“隐血试验阳性”和特殊病史(如胃病史)。
10. 随机前12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如乙肝、丙肝)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满足以下要求的慢性乙型肝炎可以入选:HBsAg阳性受试者满足HBV DNA定量<2000 IU/mL(或1×10^4 copies/mL);且研究判断处于稳定状态或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且有继续接受已批准的抗病毒治疗;
12.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包括下列任何情况:
• 血压控制不理想(经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 按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级心脏功能不全;
• 有临床显著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需要持续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
• 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随机前12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
• 经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男性>450ms,女性>470ms,QT间期异常,可间隔2分钟以上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13. 随机前4周内患有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AE 2级感染)。
14.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15.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6. 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以提升血小板为目的的治疗。
17.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以提升血小板为目的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TPO、TPO-RA、环孢素、利妥昔单抗等),满足入选标准4的除外。
18. 随机前14天内使用过对血小板有功能影响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替格瑞洛、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持续接受抗血小板治疗者)。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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