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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40-80岁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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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TQC3721混悬液/安慰剂雾化吸入,每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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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药物介绍
TQC3721 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研发的一款 1 类创新药,属于吸入性磷酸二酯酶 3/4(PDE3/4)双重抑制剂。该药主要针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维持治疗,具有扩张支气管和抗炎的双重作用。目前,其吸入用混悬液剂型已进入 III 期注册临床研究阶段,并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吸入粉雾剂剂型也已启动 II 期临床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更便捷的用药选择。
药物机制
TQC3721 通过同时抑制 PDE3 和 PDE4 的活性发挥治疗作用。抑制 PDE3 可减少环磷酸腺苷(cAMP)和环磷酸鸟苷(cGMP)的水解,从而松弛气道平滑肌,缓解支气管痉挛;抑制 PDE4 则能减少炎症介质的释放,控制气道炎症。这种“双靶点”机制使得 TQC3721 能够在一个分子中同时实现支气管扩张和抗炎效果,有望改善 COPD 患者的肺功能和生活质量。
研究基本信息
III期
TQC3721混悬液
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TQC3721混悬液雾化吸入;对照组:安慰剂雾化吸入,每日2次,连续使用24周
患者随机入组并完成首次用药后结算
患者权益
1. 免费接受研究药物及相关检查
2.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随访评估
3. 交通及相关补贴支持
4. 优先获得后续治疗机会
5. 研究相关数据严格保密
入选重点
✅ 年龄为40-80周岁,男女均可
✅ 肺功能FEV1/FVC比值<0.7,且30%预计值≤FEV1<80%预计值
✅ 单、双支扩剂背景治疗需在筛选前稳定治疗至少4周
❌ 筛选前3个月内有≥1次因COPD急性加重或肺炎的住院史
❌ 筛选前6周内或随机化访视(V2访视)前因上和(或)下呼吸道感染使用抗生素治疗
入选标准
1. 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遵守试验安排并能正确使用雾化吸入器。
3. 年龄为40-80周岁(包括临界值),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可。
4. 受试者从筛选到最后一次使用研究药物后至少1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 筛选前有明确COPD临床病史及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COPD诊断标准)。
6. 筛选访视(V1)时,应用支气管扩张剂后(沙丁醇胺),肺功能FEV1/FVC比值<0.7,且30%预计值≤FEV1<80%预计值。
7. 筛选时(V1)改良版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呼吸困难量表(mMRC)≥2分(附件3)。
8. 单、双支扩剂背景治疗受试者需在筛选前稳定治疗至少4周。
9. 能够进行可接受性和可重复性的肺功能检查。
10. 在开始任何肺功能检查前,至少暂停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给药6小时;在开始任何肺功能检查前,受试者单扩或双支扩剂吸入维持治疗必须能够暂停治疗规定的时间:每日两次用药者能够暂停24小时,而每日一次用药者须暂停48小时。
11. 筛选访视(V1访视)前4周内以及V1访视和V2访视之间COPD临床稳定(无中重度COPD急性加重)。
12. 满足合并用药限制(在方案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且预期在治疗期间保持限制要求。
13. 吸烟史≥10包年(包年:每天包数×吸烟年数,如每天1包20支连续10年吸烟,或者每天10支连续20年吸烟)。
排除标准
1. 危及生命的COPD病史,包括入住重症监护室和/或需要插管。
2. 筛选访视(V1访视)前3个月内或随机化访视(V2访视)前需要全身激素治疗的COPD急性加重。
3. 筛选前3个月内有≥1次因COPD急性加重或肺炎的住院史。
4. 筛选前6周内或随机化访视(V2访视)前因上和(或)下呼吸道感染使用抗生素治疗(注:6周以内下呼吸道感染病史不能入组,但可以在感染痊愈后6周重新筛选)。
5. 同时患有其他呼吸疾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肺癌;经研究者评估有显著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部感染、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症、间质性肺病、肺结节病、肺动脉高压、哮喘等呼吸疾病。
6. 胸部计算机断层成像(CT)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并认为异常不是由于COPD所致,且研究者判断对试验结果或安全有影响者。如果在访视1前6个月内没有胸部CT报告,则必须在访视1进行胸部CT检查。
7. 既往行肺切除术或肺缩小术。
8. 肺康复治疗(在筛选前4周治疗已经稳定,并在试验期间保持稳定者可入组)。
9. 筛选访视(V1访视)前3个月内接受过口服类固醇治疗COPD,筛选访视(V1访视)前1周内接受过口服茶碱和/或茶碱衍生物治疗COPD。
10. 使用非选择性口服β受体阻滞剂。
11. 既往接受过TQC3721治疗。
12. 筛选前4周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如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的患者。
13. 研究者评估,在本研究筛选和治疗阶段,患者无法停用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
14. 患者有当前无法控制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内分泌疾病、甲状腺、神经精神系统、肝脏、胃肠道、肾脏、血液系统、泌尿系统、免疫系统或眼科疾病,且研究者判断为具有临床研究意义。
15.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史或当前证据,定义为参与研究将危及患者安全性的任何疾病,或如果疾病/病在研究期间恶化,可能影响有效性或安全性分析的任何疾病;访视1时有下列任一情况的受试者将被排除:(1)过去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脑卒中;(2)过去3个月内有需要干预的不稳定或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3)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为III-IV级心功能衰竭(附件4);(4)有不稳定或不可控高血压(药物控制后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