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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18-65岁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MGFA III-IV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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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SYS6020注射液输注3次(D1,D8,D15),无对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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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天津,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四川,甘肃
药物介绍
SYS6020注射液是由石药集团研发的一款基于mRNA-LNP技术的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注射液,属于1类创新生物药。该药主要针对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MG)。目前,其针对重症肌无力的适应症已进入I期临床试验阶段(登记号:CTR20254645)。作为全球首款获批临床试验的基于mRNA-LNP的CAR-T产品,SYS6020旨在为传统治疗无效的难治性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精准的细胞治疗选择。
药物机制
SYS6020注射液通过mRNA-LNP(脂质纳米颗粒)技术,将编码靶向BCMA(B细胞成熟抗原)的嵌合抗原受体(CAR)的mRNA递送到患者体内的T细胞中,在体内直接生成CAR-T细胞。这些改造后的T细胞能够特异性识别并杀伤表达BCMA的浆细胞和B细胞。通过深度耗竭产生致病性自身抗体的浆细胞,该药能够从源头上阻断自身免疫反应,从而改善重症肌无力的神经肌肉传导障碍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器官损伤。
试验分期:I期
试验名称:评价靶向BCMA的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SYS6020)注射液在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
试验药组:SYS6020注射液输注3次(D1,D8,D15)
患者权益
1. 免费获得试验相关检查及药物治疗
2. 获得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随访与监测
3. 试验相关交通费用可获得适当补助
4. 个人隐私将得到严格保护
入选重点
✅ 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确诊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第一阶段MGFA临床分型III级或IV级,第二阶段MGFA临床分型II-IV级
✅ 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参与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且基线期前剂量稳定≥4周;筛选期检测乙酰胆碱受体抗体和/或肌肉特异性受体酪氨酸激酶激动酶抗体阳性
✅ 经研究人员评定为难治性重症肌无力(refractory MG),满足难治性MG诊断标准
❌ 已知对SYS6020(包括其活性成份和辅料右旋糖酐40)或研究中可能使用的药物(包括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和甲氨蝶呤、托珠单抗)的任何成份有变态反应、超敏反应、不耐受或禁忌症者,或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或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参与者
❌ 既往有其他药物过敏史或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为过敏体质,且在筛选期加测的右旋糖酐40皮试阳性的参与者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
2. 参与者确诊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第一阶段(剂量爬坡阶段)筛选期评估MGFA临床分型III级或IV级;第二阶段(剂量扩展阶段)筛选期评估MGFA临床分型II-IV级
3. 经研究人员评定为难治性重症肌无力(refractory MG)。难治性MG的诊断标准如下:a) 基本条件:符合中国MG诊断和治疗指南(2020版)中的诊断标准;患者的重症肌无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Myasthenia Gravis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MG-ADL)评分≥6分,且眼肌评分小于总分的50%;b) 诊断条件:i) 足量足疗程使用至少2种常规免疫治疗药物(包括激素及非激素类免疫抑制剂)治疗,并且曾经接受过至少1种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后,干预后状态(PIS)为无变化或加重;ii) 足量足疗程使用至少2种常规免疫治疗药物治疗,并且曾经接受过至少1种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后,PIS为改善,但MG-ADL评分仍≥6分且至少持续半年;iii) 持续半年;iv) 发生危象后经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血浆置换和大剂量泼尼松等多种免疫治疗且积极控制感染后,仍因MG所致呼吸肌无力而无法脱离机械拔管超过14d的患者;诊断标准:满足以上全部基本条件中1条以上
4. 基线QMG评分>11
5. 筛选期检测乙酰胆碱受体抗体(AChR-Ab)和/或肌肉特异性受体酪氨酸激酶激动酶(muscle-specific receptor tyrosine kinase, MuSK)抗体阳性
6. 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参与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mg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且基线期前剂量稳定≥4周
7. 外周静脉通路可满足单采,静脉滴注需求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参与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1年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女性参与者皆应承诺回输后1年内不捐献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用于辅助生殖,男性参与者应承诺回输后1年内不捐献精子用于辅助生殖
9.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基线期时血清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为阴性
10. 充分了解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SYS6020(包括其活性成份和辅料右旋糖酐40)或研究中可能使用的药物(包括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和甲氨蝶呤、托珠单抗)的任何成份有变态反应、超敏反应、不耐受或禁忌症者,或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或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参与者
2. 既往有其他药物过敏史或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为过敏体质,且在筛选期加测的右旋糖酐40皮试阳性的参与者
3. 合并未得到控制且经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参与者风险的重大慢性疾病
4. 合并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进行系统性治疗(经过治疗后甲状腺功能正常,且治疗剂量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患者除外)
5. 筛选期有严重的复发性感染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患者参与的任何活动性感染
6. 既往5年内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WHO病理分型为A型、AB型、B1型的胸腺瘤可以入组
7. 任何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使用吸入药物控制病情者除外
8.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b) 静息状态下,QTc间期延长(男性>450msec,女性>470msec);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d)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e)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40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合并药物;f)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筛选期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9. 实验室检查异常:a) 血液系统(检测前7天内没有输注过红细胞或血小板,未使用集落刺激因子,允许使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淋巴细胞绝对计数<0.3×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血小板(PLT)<50×10^9/L,血红蛋白(Hb)<80g>2×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c) 肾功能:血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Ccr)<40ml>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e) 肺功能:非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1%;f) 心脏功能:超声心动图提示左室射血分数<50%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福建省、甘肃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苏省、山西省、山东省、四川省、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