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105+CDK4/6抑制剂 PIK3CA 突变乳腺癌(二线三线) III期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PIK3CA突变、HR阳性、HER2阴性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 用药方案: JS105+达尔西利+氟维司群,对照达尔西利+氟维司群
  • 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

药物介绍
JS105为PI3Kα选择性抑制剂,联合达尔西利(CDK4/6抑制剂)和氟维司群(雌激素受体拮抗剂)
药物作用机制
JS105作为PI3Kα选择性抑制剂,可抑制PI3K/AKT/mTOR信号通路,阻断肿瘤细胞的增殖与存活;达尔西利抑制CDK4/6,阻止细胞周期进展;氟维司群拮抗雌激素受体,三者协同作用,治疗PIK3CA突变、HR阳性、HER2阴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JS105口服每日一次连续给药21天后停药7天,28天为一周期;达尔西利150mg口服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1天后停药7天,28天为一周期;氟维司群500mg肌肉注射,第1周期d1、d15各一次,后续每周期d1注射一次。对照组:达尔西利


患者权益
1. 免费提供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2. 交通及营养补贴
3. 专业医护团队全程随访
4. 疾病监测与管理支持
5. 相关医疗咨询服务


入选重点
✅ 年龄18-75周岁,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HR+/HER2-且PIK3CA突变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 内分泌治疗敏感,在(新)辅助内分泌治疗期间或完成后≤12个月出现复发进展,或晚期一线内分泌治疗后≤12个月出现进展
✅ 既往接受过晚期阶段PIK3CA/AKT/mTOR抑制剂治疗,且在治疗中或治疗后接受过CDK4/6抑制剂,且至少有12个月的无疾病间隔期
❌ 既往接受过晚期阶段PIK3CA/AKT/mTOR抑制剂治疗,且在治疗中或治疗后接受过CDK4/6抑制剂,且至少有12个月的无疾病间隔期
❌ 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既往有脑转移病史,且在筛选前28天内有相关症状或需要治疗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5周岁,男女均可
2. 经组织学细胞学证实为HR+/HER2-乳腺癌,且明确PIK3CA突变
3. HR+阳性,PR或ER阳性,ER/ISR阳性且≥1%的肿瘤细胞表达ER
4. 详细标准参考《乳腺癌HER2检测指南(2019)和《乳腺癌雌、孕激素受体免疫组化检测指南(2015)》
5. 经实体瘤疗效评价二代测序(NGS)检测、申办方确定为PIK3CA激活突变
6. 患者需满足以下任一特征:1)在(新)辅助内分泌治疗期间或完成后≤12个月出现复发;2)在晚期一线内分泌治疗后≤12个月出现疾病进展;3)首次晚期或转移性阶段经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经评估可接受后续治疗
7. 绝经后且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年龄≥60岁;2)年龄<60岁且经手术切除卵巢和/或在至少2个月经周期内未接受他莫昔芬、雷洛昔芬或其他内分泌药物治疗,且在接受他莫昔芬、雷洛昔芬或其他内分泌药物治疗后至少两次卵泡刺激素和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3)既往双侧卵巢切除术
8.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或1分
9. 可测量病灶或仅有骨转移病灶(可通过CT或MRI评估的溶骨性病灶)
10. 能够配合口服试验药物,吞咽功能正常,无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胃肠道疾病
11. 器官功能符合要求:血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等指标在正常范围内
12.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研究计划和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晚期阶段PIK3CA/AKT/mTOR抑制剂治疗,且在治疗中或治疗后接受过CDK4/6抑制剂,且至少有12个月的无疾病间隔期
2. 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既往有脑转移病史,且在筛选前28天内有相关症状或需要治疗
3. 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
4. 随机前12个月内接受过支气管热成形术
5. 随机前4周至随机化前,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10mg泼尼松/天
6. 随机前6周或半衰期内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或生物制剂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
7. 随机前16个月内或半衰期内,接受过有相同治疗作用的生物制剂
8. 随机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干预性临床试验
9. 对既往抗IgE抗体治疗应答不佳或不耐受
10. 随机前3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11. 随机前30天内接受过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IVIG)或血液制品
12. 随机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13. 正在使用方案中禁止的合并用药或治疗
14. 筛选期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嗜酸粒细胞>1500个细胞/μL或1.5×10⁹/L;血小板<80,000个细胞>3倍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倍ULN;胆红素>2倍ULN
15. 随机前12个月内有酒精滥用或药物滥用史
16. 当前吸烟者,或戒烟<6个月,或80包/年,或对任何既往吸入性药物或赋形剂过敏
1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期妊娠检测结果阳性;计划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8.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HIV感染者
19. 恶性肿瘤病史(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外)
20.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影响疗效评估的异常或严重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

复制成功
微信号: shiyao39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