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TQB2102 HER2 经治 抗体偶联药物 晚期结直肠癌临床试验入组信息与条件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经治HER2 IHC3+晚期结直肠癌,既往至少2线标准治疗失败
  • 用药方案: 注射用TQB2102,对照TAS-102片、呋喹替尼或瑞戈非尼片
  • 开展地区: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临床研究招募:经治转移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药物介绍

注射用TQB2102是靶向HER2两个非重叠表位ECD2及ECD4的抗体偶联药物(ADC)

药物作用机制

注射用TQB2102是靶向HER2的抗体偶联药物,可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HER2受体,通过内吞作用进入细胞后释放细胞毒性药物,精准杀伤HER2 IHC3+的结直肠癌细胞,同时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实现靶向抗肿瘤治疗。

研究基本信息

登记编号:TQB2102-Ⅲ-03/CTR20260191
药物名称:注射用 TQB2102
适应症:经治HER2 IHC3+晚期结直肠癌

用药方案详情

试验组:注射用TQB2102
对照组:研究者选择的治疗方案(TAS-102片、呋喹替尼或瑞戈非尼片)

患者权益

1. 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 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 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 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 一定的交通补助

入选重点

✅ 满足18岁≤年龄≤75岁,男女不限;
✅ 满足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结直肠癌;
✅ 满足中心实验室确认的HER2 IHC 3+;
✅ 满足既往至少经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包含经奥沙利铂、伊立替康、氟尿嘧啶类系统治疗失败;
❌ 排除既往接受过抗HER2-ADC的药物治疗;
❌ 排除首次用药前1个月内有临床显著的肿瘤出血或穿孔,或任何出血事件≥CTCAE v5.0 3级的受试者,或患有出血、凝血性疾病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维持剂量除外:阿司匹林≤100mg/d,氯吡格雷≤75mg/d)的受试者,或存在任何出血迹象或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入选标准

通用入选标准(第1部分和第2部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结直肠癌受试者;
4. 受试者在肿瘤组织中证实HER2 IHC3+,结果来自于申办方指定的中心实验室的检测结果;
5. 受试者必须能够提供足量的合格肿瘤标本(新鲜或者3年内采集的存档样本原发灶或者转移灶标本),以用于中心实验室HER2状态检测;
6. 既往至少经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定义为末次标准治疗期间或末次治疗后3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毒性不耐受)的晚期结直肠癌;
7. ECOG评分0~1分;
8. 预期生存大于12周;
9. 根据RECIST 1.1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10. 试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 1) 血红蛋白(HGB)≥9.0 g/dL; 注:允许输注红细胞。允许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4周内接受不超过2个单位的红细胞以达到以上标准。 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5×109/L; 3)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4)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不适用于Gilbert综合征); 5)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2.5 ×ULN,若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 ×ULN; 6) 肌酐清除率≥60 mL/min,按修订后的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见附录5; 7) 尿常规检测尿蛋白浓度≤1+;如果尿蛋白≥2+,则需7天内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当尿蛋白<1g 时方可入选; 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INR应<3.0或在抗凝治疗的目标范围内(如适用)(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应使用INR代替凝血酶原时间); 9) 促甲状腺激素(TSH)≤ULN;如果异常应考察T3和T4水平(如中心无T3、T4可用FT3、FT4代替),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 10) 受试者处于电解质平衡状态,血清钾浓度及血清镁浓度处于CTCAE v5.0≤1级(注:可以采用适当补充电解质的支持治疗用于达到电解质平衡状态);
11.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特定治愈情况除外);
2. 存在影响静脉注射、静脉采血或口服药物的疾病;
3. 既往治疗不良反应未恢复至CTCAEv5.0≤1级(特定情况除外);
4.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预期研究期间需接受重大手术;
5. 首次用药前1个月内有临床显著的肿瘤出血或穿孔,或存在出血、凝血性疾病及使用相关药物(维持剂量除外);
6.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
7.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
8. 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肝性脑病病史;
9.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
10. 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11.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炎/间质性肺疾病或4周内因活动性感染住院治疗;
12.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13.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4.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器官移植史者;
15. 已知会对任何研究药物或其辅料产生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16. 既往接受过抗HER2-ADC的药物治疗;
17. 首次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任何抗癌疗法或试验性药物治疗;
18. 怀孕或哺乳的受试者;
19. 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7天内灭活疫苗接种史或计划接种;
2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情况。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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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shiya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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